《宝鸡市农村经济体制变革志》1988年6月成书,为16K铅印本。本志上限自公元前356年,秦孝公采纳商鞅变法确立土地私有始,下限止1986年。包括私有制农业、农业生产合作制、人民公社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四章,在农业生产合作制章中,又分设农业互助合作组织、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、高级农一业生产合作社3目,共2.5万字,记述了宝鸡地区农村经济体制演变的全貌及其所取得的成就。
《宝鸡市农村经济体制变革志》